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
——2023年6月26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辰昕
(资料图)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区域协调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基础条件差别之大在世界上少有,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战略和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就是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增强其他地区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边疆安全等方面的功能,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不平衡是普遍的,要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新时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为做好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把区域发展立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重要法律,授权在浦东新区等重点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不断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持续完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举措,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域协调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完善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各地区立足自身比较优势,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经济总量不断攀升,发展均衡性逐步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呈现出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区域协调发展崭新局面。
(一)区域板块发展平衡性显著增强。2022年,中部和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26.7万亿元、25.7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由2012年的21.3%、19.6%提高到2022年的22.1%、21.4%。特别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东部与中部、西部地区之比分别从2012年的1.69、1.87缩小至2022年的1.50、1.64。从近年来区域经济运行看,中西部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总体好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也呈现好转复苏迹象。民族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不足2.7万元增长至近6万元。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义务教育生师比基本持平,生均用房面积差距明显缩小,中西部地区大班额比例显著下降。东北地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位居全国前列,中西部地区超过东部地区。全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三)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更加均衡。中西部地区铁路营业总里程达到9万公里,占全国比重近60%;东北地区铁路营业总里程达1.9万公里,路网密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连线成网,多个省份已实现县县通高速。航空运输服务已覆盖全国92%的地级行政单元、88%的人口,中西部地区机场容量大幅增加。区域电网结构持续优化,特高压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跨区域输电能力有效提升。此外,中西部地区信息网络、水利工程等建设成效也十分显著。
(四)区域间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接近。东部、东北、中部同西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持续缩小,中西部地区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快于东部地区,中部、西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显著提升。中西部地区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带动就近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外出农民工数量占比持续下降。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五)动力源地区引擎带动作用得到加强。2022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地区生产总值合计达到49.5万亿元,超过全国的40%,东部经济大省发挥了“挑大梁”作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新的显著成效,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初见成效,雄安新区进入大规模建设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并重的阶段。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与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增添新动能,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制度探索,形成一批创新成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战略性平台加快建设,引领三地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三大动力源规模经济效益、创新要素集聚、人才高地建设、对外开放开发等走在前列,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六)重要功能区关键作用进一步发挥。长江经济带区域生态环境发生显著变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深入落实,黄河流域植被覆盖度提升,2022年我国主要江河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0.2%,长江干流、黄河干流全线达到II类水质,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等生态功能区保护治理成效逐步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黑龙江、河南、山东、安徽、吉林5个粮食主产区2022年产量超过全国40%,有效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能源富集地区建成一批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能源开发运输格局进一步优化,国内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提高。
(七)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转移支付力度,有力促进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20个重点城市人均生产总值超过6万元。边境地区开发开放深入推进,140个边境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超过3.6万元。资源型地区加快转型发展,资源型城市资源产出率累计提高超过36%,接续替代产业不断培育壮大。
(八)区域开放水平跃上新台阶。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制度型开放步伐,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实施,洋浦国际船籍港制度等加快建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试点不断扩大,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初步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发展能级持续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向西开放迈出新步伐。
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
二、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在看到区域协调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一)东西部地区发展绝对差距仍然较大。东部地区结构调整步伐快于西部,发展质量和效益优于西部。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快于东部的优势在弱化,经济总量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西部地区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仅为东部的一半,社会公共服务“软件”差距较为明显。
(二)北方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活力不足。东北地区多年来经济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水平。西北地区资源环境保护压力突出,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经济转型升级相对滞后。
(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仍有困难。欠发达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较低,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边境地区人口流失、边境村空心化等问题突出,资源型地区产业转型发展面临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制约。
(四)区域生产力布局调整任务艰巨。部分关键产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分布过于集中,一些地区产业布局与资源环境的匹配性不足,差别化的区域产业政策亟待完善。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地区间产业同质化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仍然突出。
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从客观因素看,我国国土广阔,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基础等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发展不可能整齐划一“齐步走”。不同地区在国家发展全局中承担的功能定位不同,东北和华北等是粮食主产区,青藏高原、大小兴安岭、北方防沙带等是生态功能区,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是能源富集地区,评判一个区域是否协调发展,不能单一以经济指标作为标准,更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而是要看其承担的功能是否有效发挥。从主观因素看,一些省份市场化进程相对滞后,制约了经济发展潜力的充分发挥。同时,市场化多元化的利益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资源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生态保护地和受益地之间补偿机制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缺乏有效途径,产业转移、园区共建等跨区域合作缺乏利益分享机制。
三、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党的二十大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尊重客观规律,依托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差异化政策,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支持各地区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一)统筹推进四大板块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研究修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推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鼓励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研究完善政策举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哈长沈大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增强重点城市人口和经济活动承载能力。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长江中游三省协同协作,大力推动粮食生产、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发挥创新要素集聚等优势,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经济增长能级,为国家发展大局多作贡献。
(二)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培育壮大引领周边发展的动力源。牢牢牵住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抓好标志性项目向外疏解,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引领带动环渤海地区和北方腹地高质量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为抓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改革创新,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确保黄河安澜。
(三)大力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着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动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积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消费帮扶等工作,构建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加大力度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做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提升边境地区人口与经济支撑能力,促进沿边产业园区发展,实现守边固边、强边固防、兴边富民、沿边开放有效衔接。推动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推动资源枯竭城市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支持老工业城市振兴,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推动老工业城市焕发新活力。
(四)着力推动重要功能区建设,保障国家粮食生态能源安全。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石,加快推进东北等优势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大力保护黑土地等耕地资源。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扎实推进青藏高原“中华水塔”保护工作,高质量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实施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森林生态保育等重大工程。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大型煤炭、煤电、石油、天然气基地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拓展油气等资源多元化供给渠道。
(五)进一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形成高水平区域开放新格局。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对接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先行开展对外开放压力测试。扎实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制度设计,围绕“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加快制定相关制度政策。持续推动长三角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加快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开放步伐。深入推进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优化完善“深港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深化东北地区与日、韩、俄、蒙等国经贸合作,打造重点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合作高地。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大胆创新探索。
(六)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利益合理分配。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序流动、高效集聚、优化配置,增强区域发展活力。着力构建协调发展激励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鼓励生态保护地和受益地、流域上下游合作发展,开展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研究建立区域合作利益分享机制,鼓励区域间共建产业园区。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以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为牵引,着力优化四大板块发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解决不平衡问题,奋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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