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法院推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条便民利企措施。
(相关资料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山东省委、青岛市委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22-2024年)》,扎实开展“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青岛中院围绕优化“六个环境”,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聚焦重点审判执行领域,强化司法供给,聚力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了《青岛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条措施》。
20条措施具有三方面的主要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重,对包括立案、诉讼费缴纳、繁简分流、案件审理和执行等关键节点,均提出优化提升的务实举措,提高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二是坚持公正司法与能动司法并重,在产权和企业家人身保护、助企融资、护企纾困解难、为要素保障提供司法助力等领域,在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同时,提出能动履职理念和具有实效的措施,让法治营商环境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三是坚持抓好主责主业与延伸司法职能并重,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包括联系法官、司法公开、案例发布、普法宣传、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工作优化提升,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
青岛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条措施
1.优化提升立案服务。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现场立案、跨域跨境等立案渠道,持续推行代办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暖心举措,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顺畅高效立案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年底控制立案、延缓立案问题。
2.推行诉讼费缴退“一网通办”。适应市级财物统管改革要求,改造电子票据与诉讼费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平台,全面实现青岛两级法院诉讼费线上缴退功能,解决诉讼费退费周期长问题。
3.抓好抓实公正与效率。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速裁快审团队运行模式,推行一体化要素式审判机制,降低企业解决简单纠纷的时间成本。建立重大复杂涉企案件专项管理机制,提高重大复杂涉企案件办理质量,让各类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4.营造安全稳定经营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从严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犯罪行为,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准确落实《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指引》,增强企业家干事创业信心。
5.切实防范和纠正涉企冤假错案。准确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非法证据有效排除、关键证人应出尽出、控辩双方充分对抗等庭审实质化审理举措,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对于涉企冤假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6.加强企业商誉和企业家名誉保护。审慎处理与企业、企业家有关的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民事纠纷,严厉打击侮辱诽谤行为。依法惩处故意损害企业商誉和企业家名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
7.健全完善破产审判机制。聚焦破产企业及强制清算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堵点问题,会同青岛市行政审批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企业注销便利化14条措施,提升企业注销办理效率。优化升级智慧破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破产管理人便利查询信息及破产程序全流程线上管理,赋能企业破产降成本、提效率。
8.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智能3D证据管理、异步质证系统等信息化平台运用,让创新保护更加及时高效。落实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一体化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围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专利侵权纠纷裁判与行政确权衔接、专利案件技术调查官和专家库人才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将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做深做实。
9.助力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营商环境建设。推动设立在“两区”的巡回审判庭实质化运行,健全国际商事争端多元解决机制。落实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等5家单位签署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商框架协议》,重点围绕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线索移送和调查取证协作、资源共享、信息通报等方面深化协作会商,助力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与国际接轨。
10.推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与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委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金融司法协作、促进金家岭金融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地落细,共同研究提升金融的普惠性、依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方法路径。依法规制民间借贷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高利转贷”“职业放贷”“套路贷”等行为,净化民间融资环境。
11.助力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激活各城市更新巡回审判工作站功能,推出工作站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典型案例。推进“蓝色风暴”春雷之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专项执行行动,清理处置一批司法查封闲置土地和“半拉子工程”,促进司法查封闲置不动产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12.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坚持信用信息修复与督促履行义务相结合,在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持下,“因企制宜”帮扶一批诚信企业,修复一批失信名单,助力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13.降低执行财产处置成本。实质化运行存量房定向询价和协税系统,在确定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环节,进一步缩短用时、减少评估成本、增加工作透明度,有效规制滥用评估异议权行为,让企业更快实现胜诉利益。
14.优化升级案款管理系统。聚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款发放慢、当事人申领手续繁琐的问题,有针对性改造案款管理系统,实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款发放“一网通办”、批量办理,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上传材料、领取案款,大幅缩短案款发放周期,降低当事人办事成本。
15.专项整治联系法官难问题。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两级法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座机电话,方便当事人电话联系法官和法官助理。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作用,对于涉及到需联系法官反映问题、提出诉求而未能取得联系的,按时限要求转办工单,要求法官或法官助理五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当事人并作出答复。青岛两级法院监察部门加大审务督察、明察暗访力度,对于发现的联系法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核查。
16.开展“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活动。深入辖区企业走访和普法,面对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以案释法、专题精讲等方式,重点帮助企业防范融资、用工、订立合同、股权变更等方面的法律风险。
17.深化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制度。发布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知识产权“立审执”一体化保护、涉合同纠纷审判、行政审判等多个审判执行白皮书,向企业发出相关领域经营风险提示。发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示范指引作用,助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18.发挥司法建议制度作用。落实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和反映出的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市场主体等发送司法建议,做好建议反馈梳理、落实情况跟进等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矛盾纠纷前端防范和化解。
19.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涉企案件庭审,健全提前沟通、案件筛选、庭审反馈等机制,在代表的“零距离”监督下促进庭审更加规范、更有质量。在重要会议、擂台比武、重大庭审、执行行动等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见证和参与。
20.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求,协同检察机关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规制、纠正民营企业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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